【衛福部公告】公告「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發文機關:衛生福利部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
發文字號:部授食字第1031301291號
主旨:訂定「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。
公告事項:訂定「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」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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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機關:衛生福利部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
發文字號:部授食字第1031301291號
主旨:訂定「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三條。
公告事項:訂定「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」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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